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-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已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不包括MBA/MPA研究生和定向、委培等在职的研究生)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符合财政部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2.符合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3.符合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2021)》规定的评选条件。
三、评分标准
详见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2021)》
四、时间安排
请于9月13日前,硕士研究生请将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(含补充材料)递交至各班班长处校核,申请材料包含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》和支撑材料各一份,所有支撑科研类材料须有导师核实并签字,社会实践类集体活动获奖,由院研会统一提供获奖名单。博士研究生请提交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到蓝盾(逸夫楼905-1)处。
请注意:支撑材料应为在研究生学制年限内且在9月9日(含当日)之前的材料,不得重复使用。
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申请,依据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,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。初评结果将于学院网页进行公示。
新葡的京集团8814
2021年9月10日
附件1: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2021).doc
附件2: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.xlsx
附件3:新葡的京集团8814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.doc
附件4:学校遴选竞赛项目分类标准.docx
附件5: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、B类项目列表(2019年版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