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、学生:
为加强考试考风建设,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和公平竞争的环境,提高监考教师行为规范,特通知如下:
1.开考前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考场纪律,上交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;
2.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夹带、传递答案等舞弊行为,应取证、做好记录,按考试作弊处理方式立即上报至校教务,并对舞弊证据进行拍照用于学院备案;
3.若教师发现考场舞弊行为但未按第2条进行处理,经学生举报,查实后按教学事故对涉事教师进行处理。
此通知自2021年6月24日起生效,望我院全体教师高度重视考务工作,严肃考风、考纪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严肃考场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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